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25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音乐表演”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动民族声乐教学与研究高质量发展,强化民族声乐专业课程育人功能,提升教师民族声乐教学实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叔同学院特举办“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研习营,深入学习“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理念、手段、资源和方法等内容,以全面提升民族声乐教学水平。

一、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音乐学院

承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叔同学院

协办: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

二、参加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含外聘教师)。因名额有限,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研习营时间

研习营举办时间为12月1日-12月2日。

四、研习营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详见日常安排)

五、主讲专家

1.方琼(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刘红(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时间

安  排

主讲人

地  点

12月1日

08:30-08:50

报到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术厅

09:00-09:30

开营仪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术厅

09:30-12:00

讲座:做一个会听“中国音乐”的中国人

刘红教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术厅

午     休

14:00-17:00

《长相知》专场音乐会排练

方琼教授团队

标准音乐厅

19:00-21:00

《长相知》专场音乐会

方琼教授团队

标准音乐厅

12月2日

09:00-10:30

工作坊:方琼教授

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一)

方琼教授

声乐歌剧系音乐厅

(8号楼C302)

10:30-12:00

工作坊:方琼教授

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二)

方琼教授

声乐歌剧系音乐厅

(8号楼C302)

午     休

13:30-16:00

工作坊:方琼教授

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三)

方琼教授

声乐歌剧系音乐厅

(8号楼C302)

16:00-16:30

结营仪式


声乐歌剧系音乐厅

(8号楼C302)

、结业与证书

参加研习营的学员,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后,颁发“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研习营证书。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学时:16学时。

八、报名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填写《浙江音乐学院“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研习营报名表》(见附件),于11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jsfz@zjcm.edu.cn。

九、其他

1.各系部(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教学发展活动,积极动员组织教师参加。

2.名单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参训教师需认真参加研习营所有内容,遵守研习营纪律。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琲

联系电话:0571-8980810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叔同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