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298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浙音〔202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音乐学系

《音乐英语》

瞿枫

音乐教育学院

《铃木与器乐教学》

孙静秋

音乐教育学院

《综合教学法》

谢铭磊

戏剧系

《英语正音》

何琦

戏剧系

《中国戏曲史》

张永明

人文社科部

《大学英语》

胡婷

人文社科部

《计算机影视设计》

朱志慧

人文社科部

《数字媒体应用基础》

陈曈

人文社科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徐施易

人文社科部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余志刚

二、验收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

2.提供一段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单机位,可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拍摄,不可编辑剪辑,需声像同步,一镜到底),并填写《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信息表》(附件2)。

3.根据实际需要,须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申请项目延期的课程,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课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附件3)。

4.教学单位汇总审核无误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教务处将加强过程考核、限期整改等。对于超过延期期限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视其情况追回项目经费。

三、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2日前,将《浙江音乐学院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一式1份)、《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信息表》(附件2,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课堂实录视频,发送至jsfz@zjcm.edu.cn。

联系人:单琲,89808107。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doc

附件2: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信息表.doc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