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讲教师结业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讲教师结业考核名单:
所在系部 | 姓名 | 学历 | 指导教师 |
钢琴系 | 魏芸 | 博士 | 杨锦 |
声乐歌剧系 | 黄山 | 博士 | 张蓉 |
声乐歌剧系 | 范双燕 | 博士 | 许红霞 |
声乐歌剧系 | 安科 | 博士 | 马亚囡 |
国乐系 | 薛辰茜 | 硕士 | 许奕 |
国乐系 | 刘宇 | 博士 | 许奕 |
管弦系 | 肖航辰 | 硕士 | 杨九华 |
管弦系 | 林喆 | 硕士 | 董德君 |
管弦系 | 吕冰夏 | 硕士 | 薛飚 |
管弦系 | 李锐 | 博士 | 董德君 |
管弦系 | 钱寅斌 | 博士 | 薛飚 |
舞蹈学院 | 黄婉蓄 | 博士 | 徐颃 |
戏剧系 | 吴波 | 博士 | 安怡 |
音乐工程系 | 万方 | 博士 | 李秋筱 |
1.组织专家。各系部(学院)自行组织好专家进行考核。专家组原则上需由5人组成,一般应包括:校教学督导(附件1)、所在系部(学院)负责人、助讲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或二级督导。专家组长原则上由校教学督导担任。
2.填写申请。各助讲教师填写好《助讲结业考核申请表》(附件2),各系部(学院)安排好考核时间、考核专家,于2022年3月5日前,各系部(学院)汇总后,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fz@zjcm.edu.cn。
3.进行考核。根据自行申报的考核时间,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助讲教师试讲(15-20分钟左右)。被考核教师准备好《助讲档案》,供专家查阅。考核现场,需进行录像。
4.提交材料。考核结束后,将《助讲培养档案》、考核现场录像、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本》,于2022年3月19日前,汇总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
5.其他要求。相关电子档案请根据《关于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电子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3),由助讲教师自行上传至学院教师发展平台。
1.《助讲档案》、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本》,需按“办法”要求填写,《助讲档案》中的培养考核情况,需由指导教师、考核专家组长、系部(学院)负责人分别填写。其中,“试讲专家组长意见”一栏,由专家组长成员分别签字,专家组长填写总评。
2.考核现场录像,需录制考核教师现场全过程,录像中间不能暂停,录像文件不得进行编辑。
3.各系需严格把关助讲教师考核资格。未完成助讲培养协议内容的,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时间如有更改,需及时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备。
5.助讲培养考核是助讲培养的最终环节,各系部(学院)、指导教师、助讲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6.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或上交材料不及时的,考核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单琲,行政楼501办公室,0571-8980810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