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267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讲教师结业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讲教师结业考核名单:

所在系部

姓名

学历

指导教师

钢琴系

魏芸

博士

杨锦

声乐歌剧系

黄山

博士

张蓉

声乐歌剧系

范双燕

博士

许红霞

声乐歌剧系

安科

博士

马亚囡

国乐系

薛辰茜

硕士

许奕

国乐系

刘宇

博士

许奕

管弦系

肖航辰

硕士

杨九华

管弦系

林喆

硕士

董德君

管弦系

吕冰夏

硕士

薛飚

管弦系

李锐

博士

董德君

管弦系

钱寅斌

博士

薛飚

舞蹈学院

黄婉蓄

博士

徐颃

戏剧系

吴波

博士

安怡

音乐工程系

万方

博士

李秋筱

二、考核流程

1.组织专家。各系部(学院)自行组织好专家进行考核。专家组原则上需由5人组成,一般应包括:校教学督导(附件1)、所在系部(学院)负责人、助讲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或二级督导。专家组长原则上由校教学督导担任。

2.填写申请。各助讲教师填写好《助讲结业考核申请表》(附件2),各系部(学院)安排好考核时间、考核专家,于2022年3月5日前,各系部(学院)汇总后,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fz@zjcm.edu.cn。

3.进行考核。根据自行申报的考核时间,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助讲教师试讲(15-20分钟左右)。被考核教师准备好《助讲档案》,供专家查阅。考核现场,需进行录像

4.提交材料。考核结束后,将《助讲培养档案》、考核现场录像、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本》,于2022年3月19日前,汇总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

5.其他要求。相关电子档案请根据《关于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电子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3),由助讲教师自行上传至学院教师发展平台。

三、注意事项

    1.《助讲档案》、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本》,需按“办法”要求填写,《助讲档案》中的培养考核情况,需由指导教师、考核专家组长、系部(学院)负责人分别填写。其中,“试讲专家组长意见”一栏,由专家组长成员分别签字,专家组长填写总评。

2.考核现场录像,需录制考核教师现场全过程,录像中间不能暂停,录像文件不得进行编辑。

3.各系需严格把关助讲教师考核资格。未完成助讲培养协议内容的,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时间如有更改,需及时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备。

5.助讲培养考核是助讲培养的最终环节,各系部(学院)、指导教师、助讲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6.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或上交材料不及时的,考核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单琲,行政楼501办公室,0571-8980810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校督导组名单.doc

附件2 :助讲培养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3:关于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电子档案的通知.doc